logo  
焦點新聞
106/04/17
106/03/24
105/07/01
105/01/07
104/11/24
104/10/30
104/10/01
104/09/04
104/08/28
104/08/27
104/07/31
104/07/08
104/05/28
104/05/27
104/05/15
104/04/07
104/02/13
104/02/04
104/01/29
104/01/13
104/01/09
103/05/28
103/04/18
103/04/08
103/03/18
102/12/05
102/11/19
102/11/14
102/11/13
102/11/13
102/09/25
102/09/25
102/09/10
公司團隊
經營事業群
焦點新聞 103/05/28

台中推簡易都更 容獎15∼20%

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4年5月28日  工商時報【記者劉朱松╱台中報導】

     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昨(27)日表示,今年4月22日發布實施「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原台中市各計畫區)的獎勵老舊建物重建增列土地使用管制要點」案之後,將續推「簡易都市更新」,並依屋齡,及建築物構造等條件,給予15∼20%的獎勵容積,未來還將擴大推廣至全市的都市計畫區。

     都市發展局指出,一般的都更案,雖然獎勵容積較高,但耗時動輒5、6年以上;而台中市的「簡易都市更新」,則參考都市更新相關法令,將以屋齡2、30年的合法建築物,做為獎勵改建的主要對象。

     上述基地面積,只需達到500平方公尺,基地內合法建築物坐落的面積,達所有建築物面積總和的二分之一,並經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,即可在申請建造執照的同時,一併申請建築容積獎勵,省去一般都市更新繁複的申請程序。

     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102年第4季資料統計,台中市30年以上的住宅戶數約有30.6萬戶,約占全市住宅戶量的31.98%;20年以上的住宅戶數約50.5萬戶,約占全市住宅戶量的52.76%。

     這類老舊建物,普遍出現耐震係數不足、缺乏停車及防救災空間、巷弄普遍狹小等缺點,須盡速鼓勵重建,以維公共安全。都發局表示,「簡易都市更新」第一階段,已先辦理原台中市轄下58個細部計畫區,第二階段將擴大至原台中縣轄下區域部分,採分期分區推動,預計今年6月下旬辦理公開展覽。

     市府盼透過「簡易都市更新」制度的建立,將台中市的都更門檻降低,並透過容積的獎勵,及提供民眾較為簡便的更新流程。

1頁(共1頁、1筆資料)